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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歲女童在西安一玉器店被仿制兵馬俑砸骨折,店傢自認無過錯一般家庭抽肥

本想在西安過個愉快的春節,帶雙胞胎女兒看看兵馬俑,沒想到小女兒卻遭飛來橫禍,至今躺在醫院。
百傢號 昊軒女生 圖
孩子傢人:仿俑有殘缺 店傢應擔責
昨日(2月23日)下午,華商報記者在西安市紅會醫院見到小女孩萱萱,她的左腿裝著支架,固定瞭起來,膝蓋明顯隆起,右眼上方縫瞭八針。萱萱的主治醫生說,萱萱右眼外傷,左股骨幹骨折,至少一個月後才能取掉支架,三個多月才能下地,之後還要及時復查。在一旁的羅女士和老公聽瞭後雙眼通紅,愁眉不展。
41歲的羅女士是四川成都人,有一對5歲半的雙胞胎女兒,“我和老公平時忙,這個春節想好好陪陪孩子們,就開車帶她們來西安看兵馬俑。”羅女士說,大年初三下午快6點,一傢四口觀看瞭兵馬俑,從博物館出來後,來到商業街一傢玉器店。“我和老公正在看玉器,突然聽到後面‘轟隆’一聲,我女兒哭得厲害。”羅女士說,她和老公趕緊跑過去一看,是一個仿制兵馬俑倒瞭,砸到瞭女兒,“我女兒眼睛上面有一個好大的血口子,流血瞭,腿也疼。”萱萱說:“我碰瞭一下仿制兵馬俑的手,它就倒瞭。”
羅女士和老公給記者看瞭事發當天的照片,照片中,羅女士老公抱著大哭的女兒,倒下的仿制兵馬俑上半截已破碎,下半截從腳跟斷裂。“那個仿制兵馬俑有1.8米高,底部都沒有加固,而且小孩說就是碰瞭一下,能有多大的力量,讓它從腳跟斷裂?”羅女士說,她認為這個仿制兵馬俑很可能有殘缺,不安全,店傢應承擔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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店傢不認為有錯 拒絕賠償
昨日下午,記者來到事發地。這傢店門口立著兩個牌子:陜西省泰華地礦有限責任公司、礦產資源陳列廳,店裡有不少玉器。門口放著5個仿制兵馬俑、兩塊大玉石等,仿制兵馬俑旁有提示:貴重物品請勿觸摸。記者問起當天的事情,店員都表示不知道,並說負責人不在,也不願提供監控視頻。秦俑派出所民警說,確實是仿制兵馬俑砸傷瞭小女孩,具體情況還在進一步調查。隨後記者前往景區管理處采訪,遭到保安阻攔。
事發後,西安市臨潼區旅遊局工作人員很快介入,負責協調此事的孫科長說,目前羅女士一傢與店傢沒有協商成功,他們會把雙方約到巡回法庭,請法官進行調解,如果還是調解不成,隻能走司法程序瞭。在孫科長的積極協調下,大年初五,店傢負責人帶著水果去醫院看望瞭萱萱,但不認為自己有責任,拒絕賠償。
臨潼區旅遊局:將進行安全大排查
西北大學考古教授趙叢蒼說,仿制兵馬俑的主要成分是泥,1米8的仿制兵馬俑重量不一般,砸到小女孩腿上,後果會很嚴重。陜西贏弘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鵬新說,我國《侵權責任法》第八十八條規定,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損害,堆放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;第二十六條規定,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,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;第二十七條規定,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,行為人不承擔責任。王鵬新說,如果小女孩隻是碰觸瞭一下仿制兵馬俑,店傢要負全責,如果小女孩故意為之,受害人應承擔少量責任。大人帶孩子外出時,也要註意孩子的安全。記者在兵馬俑景區發現,有不少高大的仿制兵馬俑陳列在行人路過的地方,有的已有裂縫,不少孩子圍著它們玩耍。孫科長說,他們馬上會對全區陳列的仿制兵馬俑等物品進行大排查,有安全隱患的,會將它們放在安全區域。
(原題為《仿制兵馬俑砸傷5歲女童 “我碰瞭一下仿制兵馬俑的手,它就倒瞭” 店傢認為自己沒有過錯,但不願提供監控視頻》)



本文來源:澎湃新聞

責任編輯:王曉易_NE00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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